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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70年以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?70年后你还有什么?

发表于2013-12-03

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,经常看到很多人买房说商业40年,住宅70年的,那70年后,这个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偶了,属于ZF的?

很多人都知道,现在很多城市都是卖地皮拉动了GDP那啥的,如果70年后,循环来操作的话,ZF是赚了,但是关系到民生的偶们住宅到底份属哪里?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,属于谁了呢?  

很多人说缴纳土地出让金,那这又是怎样的来算呢?如何来体现?以后的子孙都无法来享用偶们现在的房子了吗?

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,土地收归国有。然而,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,很想知道以后的政策如何来解答偶们的困恼呢?
  
欢迎讨论。

发表于2013-12-03

这是不是等于我们花50万租金租了70年的房子?

发表于2013-12-03

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续期的,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

发表于2013-12-03

感觉自己不能再活70年,管它呢

发表于2013-12-03

应该把产权定为30年,这样房地产一直是中国的朝阳产业

发表于2013-12-03
引用:80后的视网膜在2013-12-03 10:57:09写道:
5楼

应该把产权定为30年,这样房地产一直是中国的朝阳产业

 城中村改造就是活生生的抢土地!

发表于2013-12-03

这真是个问题,但没有明确答案

发表于2013-12-03

管不了这么多

发表于2013-12-03

70年后你只剩下骨头!

发表于2013-12-03

 这是全民性问题,如果国家要稳定,会出台一个好政策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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